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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建筑学等四个专业顺利通过专业评估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06-18 浏览:

近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评估委员会得到喜讯,我校建筑学、给排水、建环、土木四个专业的评估,均获得“评估通过”的好成绩。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第三次复评、硕士专业首次评估的合格有效期均为4年;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两个专业合格有效期均为5年;土木工程专业合格有效期为6年。
  本轮评估,从去年7月份提出申请到今年5月评估委员会投票通过,历时近一年时间。期间,经历了对照住建部评估标准提交评估申请、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接受评审、接受专家视察组实地视察等环节。在评建过程中,校领导高度重视,深入各学院和实验室,检查评估准备情况,各专业所在学院全力以赴,认真自查整改,发展规划处全面协调,党办校办、财务处、国资处、后勤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倾力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工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四批专家组先后于5月6-8日,14日-16日,19-21日,26日-28日进校视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查阅教学资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对我校的建筑学(本科和硕士)、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进行了全方位考察,肯定了我校在加强专业建设上取得的一系列突出成绩,提出了许多前瞻性的宝贵意见。
  专业评估既是对专业学科建设的全面检查,也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力促进。通过评估,推动了学校相关专业加强教学与办学条件建设,促进了学科发展,增强了办学活力。(发展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