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间: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青岛理工大学2018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人:杜方 发布时间:2018-01-12 浏览:

一、学校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2360人,其中专任教师1497人。师资队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7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73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98人,副高级427人;博士生导师42人,硕士生导师418人。现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现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泰山学者10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4人;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

学校设有19个教学院部。拥有59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青岛)、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41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北京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协同创新基地、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29773人,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700人。

学校艺术学院拥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艺术设计、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及音乐表演6个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点(8个研究方向)和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研究方向)。其中,环境设计专业被山东省授予“环境艺术与建筑设计”重点学科,产品设计专业被评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特色专业”。目前,在校生千余人,被共青团光华基金会授予“中国青年创新设计教育基地”。

学校艺术学院设有6个专业系部和5个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工86人,专业教师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3人;3人首批入选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专家;2名国家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5名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主持人;多人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拥有21项驻青高校艺术与设计学科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近年来,学校艺术学院教学、科研及相关改革发展目标获得了极大的支持与推动, 完善了围绕“环境设计”、“产品造型与视觉艺术设计”、“绘画、音乐与表演”特色鲜明的3个学科群,并在环境设计专业领域取得了突出的专业优势。在一系列拥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专业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第29届奥运会帆船赛场主题景观总体设计、德国红点奖与IF大奖、北川重建纪念碑方案设计、海尔海信系列产品的研发参与、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区域景观设计、山东省人民政府城市雕塑建设突出成就奖、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化艺术“泰山奖”等众多专业业绩显著。

学校艺术学院始终以“服务于学生、服务于专业建设”为根本,高度重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的结合互动,通过以课堂教学为主线、多种实践教学模式为辅助的“1+N”工程,推动了艺术学院教学模式的改革,形成了“以设计学为主体、艺术与科学两翼发展”的学科发展思路。同时,学院通过打造“艺术大讲堂”学术活动平台,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展览等学术交流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与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匈牙利国立佩奇大学等国内外17所高水准院校共建平台、共同课堂及联合毕业设计,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习视野;与美国、奥地利、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了本科生和国际高校研究生的培养合作。在一系列学术与专业实践工作推动下,艺术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车型设计大赛、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区域景观设计、中国五金设计大赛、全国玩具设计大赛、最未来实验艺术大赛、2016全国大学生“四校四导师环境设计本科毕业设计实验教学课题”中均获金奖。

二、招生计划

(一)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招生)

省份

专业

招生类别

拟招生数

山东

环境设计

艺术文

25

艺术理

10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文

15

艺术理

5

产品设计

艺术文

10

艺术理

5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文

3

艺术理

2

绘画

艺术文

10

艺术理

5

安徽

产品设计

文理

兼收

10

绘画

5

江苏

环境设计

文理

兼收

10

产品设计

5

广西

环境设计

文理

兼收

5

绘画

5

江西

环境设计

文理

兼收

7

绘画

5

四川

视觉传达设计

文理

兼收

5

绘画

5

河北

环境设计

文理

兼收

10

绘画

5

(二)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招生)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环境设计

40

黑龙江、福建、内蒙古、

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20

产品设计

2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三)音乐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招生)

省份

招考方向

科类

拟招生计划

备注

山东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艺术文理

18

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计划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包含现代音乐制作、键盘)

艺术文理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校考考点设置

(一)美术类校考考点设置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

黑龙江

网上报名(1月16-17日

1月21日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甘肃

网上报名(1月4-20日

1月25日

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

福建

2月4-5日

2月7日

福建师范大学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

内蒙古

1月27-28日

1月30日

内蒙古艺术学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华东街101号

 备注:详细报名及考试安排以当地网上报名系统和考点公布为准。

(二)音乐类校考考点设置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点地址

山东

网上报名(1月31-2月23日

2月28日

青岛理工大学

(市北校区)

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备注:报名网址:http://zhaosheng.qut.edu.cn(稍后开通)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美术类校考

1、考试内容及时间:素描(2.5小时)+设计(1小时)+色彩(2.5小时);

2、分省组织阅卷,根据考生水平划定科目成绩最低资格线,在科目成绩最低资格线上结合各省市实际情况最终划定分省发放专业合格证的专业合格分数线,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3、学校将根据各省市实际报考人数和各省区达到本省区分专业科目成绩最低资格线上的人数确定各省区投放招生计划;

4、专业合格证名次是分省份单独排名,不是全国统一排名;

5、有省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省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考;

6、专业合格证在4个招考专业之间通用;

7、考生只允许在规定的生源地省份考点参加一次测试,不允许跨考点考试。

(二)音乐类校考

1、考试内容

 

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

声乐方向

1、主项(两首歌曲)
2、听音
3、视唱
4、乐理

器乐方向(包含现代音乐制作、键盘

1、主项(可以从以下类别组合中选择一种参加测试:A同种乐器演奏2首乐曲 B不同乐器演奏2首乐曲 C一种乐器演奏1首乐曲、演唱1首歌曲)
2、听音
3、视唱
4、乐理

2、测试总成绩构成:主项测试成绩×70%+视唱测试成绩×10%+听音考试成绩×10%+乐理考试成绩×10%。

3、考试日期根据报名情况可顺延,具体见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4、器乐专业包含键盘、管弦乐和民乐;

5、声乐、器乐招生计划及艺术文理科招生数根据报名情况及考试最终成绩确定。

五、招生专业介绍

环境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分为室内设计与景观艺术设计2个专业方向,以建筑基础为依托,注重环境设计思维能力、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多方位训练。培养具有综合素质高、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艺术设计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美术、三大构成、设计方法与理论、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建筑、园林绿化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适应与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景观艺术设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室内、环境设计、景观规划等相关部门的设计实践、设计理论研究、专业教学及设计管理等工作。

产品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工业设计基础理论与应用能力,能从事产品设计、开发研究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的毕业生强调艺术与科学的良性互动,注重培养学生在产品设计领域中的研究、创新、表达和动手能力。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工业设计史、人机工学、模型制作、设计表现技法、产品设计原理与方法、产品系统设计、机电产品设计、交通工具设计、家居用品设计、产品形态设计、UI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展示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

就业去向:毕业生的就业方向为企业的产品设计研发部门、设计公司、自主创业等就业途径。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领域基本理论、创造能力及设计实际操作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能够独立从事广告设计与策划、商业美术、网页制作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技术工作。

主要课程:美术、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图形设计、字体设计、标志设计、编排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印刷技术、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动画设计以及相关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等。

就业去向:新闻出版、广告公司、平面设计公司、网页制作公司、动画设计公司、商业摄影、展示设计等领域专业企事业单位。

绘画(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分为油画与中国画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绘画基础理论与绘画技巧,能从事绘画创作、基础美术教学、美术编辑、艺术市场管理与策展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较为宽广的知识领域,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尤其应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素质和能力。本专业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着重培养学生的审美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与艺术实践能力。

主要课程:美术、中外美术史、油画写生与创作、中国画写生与创作、绘画材料与技术研究、装饰绘画艺术、艺术管理学等。

就业去向:本专业毕业生可从事基础美术教学,专业艺术创作,报刊、杂志及电视台美术编辑,美术馆、画院及画廊管理,企、事业单位美术宣传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依靠服装专业人才培养和需求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以“大服装”的人才培养理念为指导,以提高办学质量和突出办学特色为宗旨,提升服装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品牌建设,以知识、能力、素质的辩证统一构建、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应用和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的专业特色。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思想、艺术设计方法,服装专业领域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高度创新精神、拓展能力和时尚敏感度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素描、服装史、服装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材料与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业制版、服装专业英语、品牌设计与开发等。

就业方向:毕业后可从事服装设计与开发以及服装品牌管理与运作工作。

音乐表演(本科,文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分为钢琴、声乐与现代音乐制作3个专业培养方向,兼顾古典音乐与流行音乐特色,培养具备音乐表演艺术的技能技巧、富有人文素养和创新精神、掌握音乐学科的研究方法,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音乐制作及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音乐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现代音乐制作、表演、中外音乐史、基础乐理、现代音乐制作、曲式作品分析、视唱练耳、和声、复调、作品赏析、形体舞蹈、实践排练、音乐采风等。

就业去向:我校音乐专业综合了表演、理论、制作以及实践等专业特点,适应现代社会文化经济的发展需求。毕业生适合艺术团体、学校、企业、文化机关、影视与广播部门等相关岗位从事音乐表演、教学、音乐制作、编辑、音乐理论研究、管理等工作。

六、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实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加权综合分(综合分计算方式由当地招生考试主管机关确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取专业课成绩较高者;不实行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加权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依据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2、使用美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考生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的本科艺术文化最低控制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首先参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绩高低顺序录取,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在所在省份招生专业之间通用。

(二)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校考取得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投档线,正常投档后按照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对于艺术类专业明确要求按照艺术类分文理科单独安排招生计划的省份,专业录取时按照录取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艺术类文理科单独排序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山东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年学费=专业注册学费(4950元)+学分学费(100元/学分),第一学年预收学费约为8800元;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信息

1、青岛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29;

2、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32)85071039,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zs1033@126.com

3、 2018年4月15日后,校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ut.edu.cn/查询成绩;

4、本简章未尽事宜,按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